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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蒲林也没吃午饭,可他现在哪有心思吃饭。
“随便你啦,什么都可以!”
大力咧嘴一笑,“咱们县令大人居然还不挑食哈。”
说完,朝洞口走去。
从这里到长河镇的镇街上有三四里路的样子,虽然有点远,但也没办法,总不能不吃饭。
大力是这么想的,先去镇街上吃一顿,然后给老丈人带点好吃的来,让他好好吃一顿。
限制了人家的自由,不能再饮食方面亏待人家噻。
然后再买点方便储存的食物回来,今晚就不出去了,在洞里守着他。
至于往后的几天,到时候再说吧,尽量不出去,到了第五天,就放他回去。
这样一来,无论如何清心姐都不会在那个时候生了,问题也就解决了。
都走出洞口了,大力才想到一个问题:必须把乌大人的嘴给堵上。
这里虽然远离人烟,但不远处有庄稼地,不时的会有本地村民来地里干活。
自己走了,要是乌大人大喊大叫的被人听到了,就会很麻烦。
这么一想之后,大力倒回洞里,准备找个东西把乌大人的嘴堵上。
可是,洞里什么都没有,用什么堵呢?
最好的当然是毛巾之类的,可自己根本就没准备这些。
对了,等会儿还得买两块毛巾来洗脸,四五天时间不可能不洗脸。
值得一提的是,这个时候的清朝,已经有毛巾了,只不过不叫毛巾,叫“手巾把”,后来在西南地区叫“手巾帕”。
不过,要论质量、做工和舒适度,跟现在的毛巾没法比。
那么,用什么东西堵住乌大人的嘴呢?大力有些犯难。
最好的是袜子,一只袜子卷成团塞进他嘴里,刚好合适。
可是,这样对待自己的老丈人,有点过分了吧?
不用自己的袜子,那么就用他自己的袜子,自己的袜子塞自己的嘴,再怎么样都比用别人的强。
大力走到乌蒲林面前。
乌蒲林不明白他要干嘛,仰头问道:“你不是要去弄吃的吗?又回来干嘛?”
大力嘿嘿一笑,“对不住了老丈人,我得把你的嘴堵上。”
乌蒲林明白他的意思,“你放心,我不会大喊大叫的,你只管去就是了。”
“我就是不放心才倒回来的,借你袜子用一下吧。”
大力说完,蹲下身子要脱乌蒲林的官靴。
乌蒲林急忙挣扎,“不行不行,本官长这么大,还没有受过这样的待遇,你这简直就是侮辱本官!”
大力停了手,抬眼看着乌蒲林,“侮辱?用的是你自己的袜子,怎么能算侮辱呢?
“要用我的或者别人的,那才叫侮辱!”
乌蒲林明白了大力的“善意”,但也很为难,再是自己的袜子,塞在自己嘴里也很难受啊!
“这位兄弟,你放心,本官绝不大喊大叫,行了吧?”
“我信你个鬼!”大力说完,又要脱乌蒲林的官靴。
乌蒲林再次挣扎,“那也不一定非要用袜子嘛,用别的东西不行吗?”
“别的东西?什么别的东西?还有什么东西比袜子更合适?”
“腰带,腰带也行啊!”
大力看向乌蒲林的腰带,那是官服上的一根厚实宽大的布带子,比一般人的腰带高级很多。
“那么大一条腰带,怎么塞你嘴里?”
乌蒲林实在没办法,只好退而求其次,哭丧着脸说道:“那用你的腰带吧……”
大力低头看向自己的腰部,自己的腰带倒是比较细小柔软,但太长了,卷起来也塞不进乌大人的嘴里。
留一部分在外面,肯定是不行的,他会设法扯出来。
“我的也不行,还是用袜子吧。”
大力说着,已经把乌蒲林的右脚官靴给脱了下来了。
“你这是羞辱本官!”乌蒲林怒道。
大力嘿嘿一笑,“你再叫一声试试,再叫就用我的袜子!”
乌蒲林不敢再叫了,只好任由大力把自己脚上的袜子脱下来。
“握草,真臭啊!你几天没换袜子了?”
“从出门去省府那天起,就没换过。”乌蒲林苦着脸说道。
大力又是嘿嘿一笑,“不好意思,张嘴!”
乌蒲林知道反抗是没有用的,只好闭上眼睛,慢慢把嘴张开。
袜子被塞进乌蒲林的嘴里去了,一只袜子刚好够用。
“这就对了嘛。”
大力一边说,一边帮乌蒲林把官靴穿上。
站起身来拍了拍手之后,大力说道:“老老实实给我待着,要是不老实,等下我回来有你好受的!”
说完,转身向洞口走去。
下山之后,大力朝着长河镇的镇街上走去。
这是大力第一次去长河镇的镇街上,关于镇街上的位置,是两天前大力向何阿宝打听的。
他还问过何阿宝,镇街上有没有吃的,何阿宝说有,要啥有啥,他才放了心。
要让乌大人在山洞里待四五天,不可能不吃不喝。
而山洞距离县城有五六里路,那么远的距离,要吃个饭买点东西什么的很不方便。
既然镇街上有吃的喝的,那么这个问题就解决了。
大力朝着何阿宝说的那个方向走去,果然没多久就走到了镇街上。
远远望去,镇街上还挺热闹的,感觉不比县城里差,只是集市的规模小了很多。
再一想,今天应该是赶集的日子吧,不然怎么会有这么多人。
作为从小在农村长大的孩子,大力知道赶集是怎么回事。
一般赶集都是在镇街上,隔五天或者七天赶一次。
赶集那天,周边的村民会把自己要卖的东西拿到镇街上去卖,有需要购买的东西,也会在集市上购买。
这样一来,赶集那天就是周边村民们聚集在一起做买卖的日子,场面自然很热闹。
说起赶集,真是童年时期的美好回忆。
那时候,养父母每次从集市上回来,都会给自己和芹姐带些好吃的,橘子、糖果、粑粑什么的。
后来,自己长大了,就独自一人或者跟一两个朋友去赶集。
说是赶集,其实很少买东西,也不卖东西,主要是去看集上有没有漂亮姑娘。
要是遇到漂亮姑娘,会厚着脸皮去搭讪。
但凡喜欢逛集市的姑娘,大多不太正经,比较容易勾搭上。
想想那时候是真特么穷啊,把人勾搭上了,也没钱带人家去开个房什么的,买个冰棍哄一哄,就去包谷林子里把事办了。
大力一边想一边往集市上走去。
走入集市之后才发现,这个时候的集市,跟自己老家的集市区别还是很大的。
眼前的集市也就是个土坝子,到处摆着摊子,人流如织。
要说店铺,基本上没有。
至于餐馆,就更看不见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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