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落入木桶中,就是度数高的白酒了。
小时候她爷爷奶奶会自己酿黄酒,再请专业的师傅过来烧白酒,她作为添柴烧火的那个,看过不知多少遍,知道那个烧酒的容器长什么样,而且材质还是陶瓷的。
她感觉其实铁的应该也能行,现在这种天气,铁冷冰冰的,酒汽一接触很快就能受冷液化,变成酒落下来。
不过那些师傅都用陶瓷的,那肯定是有他们的理由,所以她决定也用陶瓷的,大不了自己烧,反正镇上土窑多的是。
黎默言找上之前烧陶碗的李师傅,这位烧陶的手艺最好,除去碗筷,镇上其他一些陶瓷制品,比如一些招财进宝的摆件,以及最近花盆都是对方烧的,而且明显能感到这位李师傅手艺上的进步。
原本的陶碗颜色很接近土,后面掌握技巧,随着镇子有染布坊,颜色越烧越白,越烧越花,现在新的一批陶碗上,还能有简单的花纹,手艺是没得说。
黎默言将烧酒的蒸馏器具告诉李师傅,原本是想一次性将东西烧出来。
李师傅却摇头,“这东西尺寸太大,不好烧。”
黎默言盯着面前的土窑一想,确实是这样,就在她想解决办法时,就听到李师傅开口,“不如将它分成两部分,主体和导管部分,使用时将导管按上主体即可。”
还能这样?
黎默言转念一想为什么不能,导管能够拆下来还方便,这样运输起来更好摆放,存着也不占额外的地方。
李师傅详细说出自己的法子,“大人您看,只要加几道螺纹就能拧紧。”
黎默言对这个结构可太熟悉了,喝各种饮料,盖子处就会用到,也不用怕水滴出来,只是想要做到严丝合缝,对于尺寸的精准度要求十分苛刻,大一分套不进去,小一分拧不紧。
李师傅:“大人,信我。”
黎默言见对方神色自信,就相信了李师傅。
等次日李师傅带着成品来找她,黎默言才发现虽然把蒸馏器具分成两部分,可主题上还是留出短短一段导管,这才想起陶瓷光滑,即使拧得再紧,也无法做到塑料那样完全贴合,所以拧紧处做得长些,就不怕酒水滴出。
她上手试了试,导管很轻易就能套入主体部分,拧紧后往外一拉,能感到明显的阻力,而不是直接被她拉出。
成了。
黎默言夸了一句厉害,旁边的李师傅顿时露出笑容。
既然烧酒的工具有了,那接下来自然是烧白酒。
这里面就有个问题,就是一斤黄酒出多少白酒才是好,毕竟黄酒中的酒精有限,如果烧得太久,就要有水混入白酒中,影响白酒的度数,当然一点水都没有那是不可能的。
之前他们那的说法是,三百斤黄酒,烧出一百二十斤白酒,那这白酒就是最好的白酒。
而她这是麦子酿造的啤酒,和黄酒的情况不同,而且这个酒是用来杀菌的,度数自然是越高越好,反正人不喝。
所以黎默言决定先用三百斤啤酒,烧出十斤白酒出来试试看,这样的酒精浓度肯定要比一百二十斤要浓郁很多,希望能达到杀菌的作用。
如果不行的话,她也不打算烧白酒给镇民喝,酒这个东西还挺伤身,偶尔喝个两杯助助兴就行,不需要太高的度数。
她找来木桶,称量后记下重量,三百斤啤酒已经倒入蒸馏器具的主体中,盖上盖子就彻底密封死,等架柴烧开,长长的导管出口还真有一滴透明液体流出,啪地落在木桶中。
黎默言略带激动看着这幕,心想如果最初她有这个蒸馏器具,旱灾的时候就能蒸馏海水,获得饮用水,不过有雨师蝶更加方便而已。
接下来流出的液体越来越多,逐渐汇聚成小股流入木桶,等数量差不多时,一称重量是九斤八两,她干脆撤走柴堆,也不等十斤,将这些酒倒入酒缸中封存好。
至于自己尝,这么烈的酒她可不敢尝,还是拿到苏阿妙那,让她来判别能不能使用。
这日上午,苏阿妙正在检查方良有没有发炎,以及手指消肿情况,状态都很好的话,她就要将三片断骨固定住,之后方良就能离开了。
这人早在医馆待得不耐烦,心里记挂着他的地。
苏阿妙看他越来越焦虑,宽慰道,“莫急莫急,你这个情况,大人定会酌情给你减免田租,先好好修养,等手养好后干重活。”网?阯?f?a?B?u?y?e?ⅰ????ū?ω???n?????????5?.??????
方良却没能听进去,不干活就没钱,怎么可能不着急。
就在这时有人走入医馆,苏阿妙见来人抱着酒缸,放下时里面还有液体晃动,还真装有酒啊,走过去打开,就嗅到非常浓郁的酒气。
这个味道……
她目光闪烁,用装酒的长柄竹筒打起小杯酒,倒在手心细闻,脸上渐渐出现惊喜。
这个酒浓度高,可以用来杀菌!
这点苏阿曼不会弄错的,自从她来到这个医馆,越是进幻境学习,身上越是能出现变化,能察觉到一些医术相关的事,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了天赋。
就在她思考的时候,来人忽然开口,“这是黎大人烧出的白酒,她让我告诉你,别再用开水杀菌,如果这个酒不行,她会想别的办法。”
大人突然烧酒,竟是为了她。
苏阿妙想到上次黎大人来时的那句话,眼中闪过水光,自己是何德何能,她定要做出一番成就,不辜负大人的恩情。
方良看看这酒,又看看苏阿妙,心中的郁结忽然散了,软软躺了回去,反正在镇子饿不死,该养伤养伤,他急什么。
第131章
方良的手消肿之后,是用钢钉固定住,等皮肉骨头愈合,钢钉在体外可以直接拆下,不用重新割开皮肉去钢钉这个优点,所以苏阿妙给方良做的手术,就是采用这种方式。
虽然好处多多,可伤口瞧着确实狰狞,钢钉刺穿皮肉,牢牢钉在骨头上的模样十分骇人,无论是谁见到他这副模样,视线都忍不住落在上面,跟着问上两句。
此刻的方良对苏阿妙医师和黎大人内心充满感激,完全没有表达的渠道,所以一听有人问他的手,方良就大谈特谈,将自己滚落山坡的恐惧,撞上石头的痛苦,受伤后的不安,以及治愈后的喜悦,全部清晰描述出来。
大概是有感而发,大家听着只觉身临其境,控制不住摸向自己的手指,并未摸到伤口,这才惊醒自己没有受伤,更有甚者听到紧张之处,以手遮面不敢再听。
在方良的讲述下,他们对阎王愁这家新支起来的医馆,有了明确深刻的印象,将苏阿妙那超乎认知的医术记在心底。
不光是星光镇的人谈论这家医馆,就连柳城和草原的人,也都知道阎王愁神奇之处,有次草原的兄弟手腕被狐仙咬断,只剩一层皮连着,都没去找自家部落的萨满,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