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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折磨,但依池镜花所见,他当时应该尚未萌发杀人想法才对。
思考间,耳边刮过他轻柔的安抚之音,指尖也不由自主地抚摸着她的头发。
“别担心,只需要再做一遍就好。”
池镜花若有所思地点点头。
对他而言,这种事不过家常便饭,实在没什么可担心的,可她总觉得哪里奇怪,只是一时间还想不到哪里奇怪。
就这样,池镜花满含心事地睡去。
翌日清晨,当床幔若有似无地轻飘飘滑过她的侧脸,池镜花脸颊一阵发痒,迷迷糊糊地睁开双眼,扯了扯松松垮垮的衣裳,只见身旁空落落的。
——应该是去忙自己的事情了吧。
池镜花起床气定神闲地给自己倒了杯水。
时间还早,她不着急出门,索性撑着脸观看窗外景色,试图理解昨夜奚逢秋究竟在看什么。
今日天气不是很好,天色阴沉沉的,有风雨欲来的影子,窗外的桃花已经凋零大半,远远地,已能看见小巧可爱的嫩芽冒出头来。
虽只是幻境,但一切好像都是真实发生的一般。
等等,真实发生?
就在此时,池镜花骤然间意识到什么。
傩神为了追求真实感,特地造出这个幻境,那就说明,奚逢秋今日遇到的事情也会是真的,那他今日要杀的就不该只是个幻影。
傩神黄衣女曾明确表明,她对他身上的部分过去很感兴趣,但有部分不大喜欢。
据池镜花每日登门了解,奚逢秋一直老实按照小时候经历的一切乖乖演绎出来,未曾有偏颇的地方,那就说明,这些是傩神所喜欢的,那她不喜欢的内容是什么?
既然不喜欢,按照常理,肯定是要改编剧本的。
可至今也未曾发现她要改变的细节,到底是哪里出错了?
池镜花一时想不明白,急得像只无头苍蝇,只能房间里来回焦急地踱步。
不多时,窗外送进一阵阴湿的风,将地上和桌上的指纸张刮得沙沙作响,有几张趁乱飞出窗外。
池镜花一个箭步冲到窗前,欲伸手去抓,不想还是让它们从指缝间滑走,却有几滴冰凉的雨珠落向指尖。
下雨了。
下雨了?
不知为何,池镜花倏忽想到他们在金德镇发生的事情。
也是这样一个雨天,当奚逢秋提着袁府管家的头颅找到自己时,别提多吓人了。
现在的一切条件都与当时十分相似,却令她有股强烈的违和感。
对了,是今天!
傩神不喜欢的内容是今日即将发生的事情。
当然,她也只是合理推测,但当务之急是赶紧找到奚逢秋,确认事实是否真如她所猜测的这般。
她在房里翻箱倒柜,找出把淡青色、伞把的尾部点缀这红流苏的油纸伞,推门而出。
豆大的雨水啪嗒啪嗒不停地砸向只想,在她耳边发出清脆的声响。
一切都令她心烦意乱。
她想找奚逢秋,可是四处都没有他的身影,倒还遇见几名相识之人,要她帮忙做事,似是府中有喜事,所以人手不够,不过她现在真的没有心情去管其他,只能道歉说有事要忙。
结果忙活一圈,愣是没找到人在哪。
最后,她只能冒着被发现自己就是谣言中的丫鬟去找消息灵通的小糖打听,得到的结果令她大吃一惊。
——他被带出城了。
忽略小糖的迷之微笑,池镜花低头快速道了声“多谢”,赶紧撑伞离去。
雨下的又大又急,街上没几个行人。
池镜花一路找至城外,冰冷的春雨很快打湿她的头发和衣裙,随着眨眼的动作,睫毛便滑落一颗晶莹的雨珠。
城外是一片森林。
因下雨无日光,本就郁郁葱葱的森林更显幽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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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池镜花鼓起勇气穿梭在森林深处时,因方向感极差,根本找不到正确的路,随着穿梭在深林里的步伐越来越快,衣间飞溅上无数泥点子。
终于,经历一整个早上,在下午,她在森林深处的树下看见一人身影,却不是奚逢秋。
而是当日在袁府见到的管家。
比金德镇见到的要年轻点,他依旧驼着背,瞎了一只眼睛,样貌虽丑陋,但腿脚却是完好的,手执一柄滴着鲜血的长剑,而在他脚下,则零散着一些软弱无力、半埋进土中
的白丝。
奚逢秋就躺在那里,衣上盖着混着血迹的污泥,四肢血迹斑斑,连眼睛都淌着血,但却是笑着的。
——不是他尝试杀人,而是傩神按照自己喜好,早已为他预定好了结局。
第71章我很害怕。
寒风簌簌,冰冷的春雨无情吞噬着刚冒出的暖意,哗啦啦地拍向地面,砸出一个又一个不起眼的泥坑。
当双眼被剑刃刺瞎,腿脚筋骨又被挑断,彻底地失去行动能力后,倒令奚逢秋回想起一些渺不足道的往事。
十年前,差不多也是同样的光景。
天气灰蒙蒙的,不到中午就开始下雨。
他安静地待在房间里剪纸人,把它们当成真人,与他们说话,操纵它们在自己指下欢快跳舞,以此来打发无聊平庸的时光。
直到,蓦然迎来一位素未谋面的男人。
男人依照母亲吩咐,将他带至城外,计划用泥土将他埋起来。
按照他们的说法,这叫做“活埋”,至于原因么……
很显然,他已经没用了。
自父亲因他受伤而第一次回府,他便清楚地知道,自己是作为拴住父亲的锁链而出生的,母亲只是需要用他留住父亲,若这把锁链生了锈,那便毫无用处。
所以,母亲为无用的他选了个绝妙的死法——活埋。
当时,他是以怎样的情感面对这件事情的呢?
记不清了。
但应该挺听话的,就如同他一直在母亲面前所表现得那般乖巧,可是好像没什么用,渐渐地,连感知疼痛的能力都消失了。
不管母亲和旁人如何待他,他再也无法生出任何特别的情绪波动。
所以,在雨水如注倾泻而下的春天,当男人将他带至指定地点,为防止他逃跑,出其不意地一个转身,持剑伤了他的手脚筋骨。
汩汩鲜血顺着他的指尖和衣摆混进松软泥泞的土中,刹那间,潮湿的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血腥。
因失血过多,小奚逢秋面色苍白,湿漉漉的乌黑发丝如海草般丝贴着面颊,雨水划过脸颊,从下颌滴落,他跪在地上仰头望着高高在上的男人时,露出纯良天真的笑。
“你也要我喊疼吗?”
许是母亲总这样要求他,所以他自然而然地以为别人也会如此。
男人瞎着的一只眼睛始终闭着,粗眉蹙着,对他感知不到疼痛这件事表示生理性厌恶。
“真